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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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打造效能型服务型公众资金管理机构

http://www.51ZhuFang.org 来源: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网 作者:高远刚 徐昭华 发表时间:2008-7-14 21:31:20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远刚 徐昭华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结合其公众资金管理机构职能特点,把提高办事效率、资金使用率、群众受益率、客户满意率作为效能建设的重点,按照“忠诚、敬业、创新、和谐”的中心理念,加强管理、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努力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项指标三年翻了一番多。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已有20.55万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2004年的1.79倍,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近70%,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24.87亿元,是2004年的3.13倍,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71亿元,是2004年的3.44倍,个贷率由2004年的62.58%提高到80%,比全国平均水平52.83%高出27.17个百分点,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5700多万元。累计为全市3万多个职工家庭提供21.71亿元公积金低息贷款,近10万户职工家庭提供11亿元购房资金支持,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了保障作用。2007年市中心在省建设厅及省级相关部门的各项检查中,获得100分的好成绩,被省建设厅评为“综合考核一等奖”;市中心推出的10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措施评为2007年度市直机关“群众满意实事”之一;市政府通报表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之一;评为2007年-200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最近,宜宾市委市政府效能建设办公室以专刊形式专门推广宜宾中心的经验。宜宾住房公积金之所以能普惠百姓,得到广大职工的拥护,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得益于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六项服务,着力提高办事效率

2005年以来,市中心广泛听取群众呼声,逐步修改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性管理制度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为保证这些好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按照标准、实用、简明的要求,我们建立、完善并坚持开展六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一)承诺服务。明确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十条承诺,通过宣传栏、宜宾住房公积金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宜宾日报等网络、报刊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公布了服务投诉电话和服务网址,在网上设立工作动态、行业新闻、政策法规、知识问答、服务指南、网上服务等专栏,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服务措施。

(二)限时服务。去年以来,通过自我加压,主动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工作时限,使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调整基数、调整比例等业务当日办结,公积金支取除大额支取外都能即时办理,公积金贷款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来信来访5个工作日处理完毕,赢得了缴存职工的广泛赞誉。

(三)上门服务。在办公服务场地严重不适应业务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市中心依照“硬件不足软件补”的思路,通过采取“进社区、进机关、进楼盘、进街道、进企业”的办法面对面宣传政策,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如高县中学教职工住房建设是高县县委、县政府整合高县教育资源,推动高县中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该校教职工盼望已久的大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放在首位,积极支持高县中学教职工住房建设。由于高县中学教职工收入普遍偏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多、金额大、影响面广,市公积金中心多次实地调研,与高县政府、高县中学和开发商协调,向高县中学教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为了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2006年11-12月市公积金中心到该县现场办公,历时2个月时间,为该校230户教职工家庭中的193户办理了按揭贷款,贷款金额共计1230.6万元。去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支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能及时办理住房贷款,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专人到现场办公,加班加点工作,为购买吉祥、巨能、皖宜小区的1000多名职工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亿多元。再如去年,先后到五粮液多次宣传公积金政策,得到了企业负责人的高度赞同,当年该企业就新增缴存职工达1万余人。

(四)惠民政策服务。建立了以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主导,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为依据,以业务操作规范为基础的多层制度体系,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精细化管理。一是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经过大规模调研、组织专人起草、召开各种会议座谈征求意见和市政府网上听证,十易其稿而形成的《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于2007年3月由市政府颁布实施。同年5月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又出台提取、缴存、贷款3个实施细则,经过实践,证明了宜宾公积金新政在四川乃至全国都是对职工最贴近的政策。二是市中心根据“一法三则”制定了缴存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财务管理4个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业务办理的规范和标准。三是制定绩效考核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对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考核,年终奖优罚劣。四是制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四是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十项惠民措施”,每月公布惠民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零收费服务。“零收费,优服务,民为本”,是宜宾公积金中心的办事宗旨,也是中心近年来一直坚持和奉行的原则。早在2006年8月,宜宾公积金中心就率先在全国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强制性保险,深得广大职工拥护称赞,当年评为宜宾“群众满意实事”。

(六)畅通职工诉求应答服务。为及时了解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和要求,畅通管理中心与职工沟通渠道,中心通过开通门户网、建立党政网页、设立业务主任信箱和市长信箱以及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投诉咨询快速反馈处理机制,对于职工投诉咨询做到5个工作日内检查落实并反馈到举报人。近年共办理信访9163余件次,其中市长信箱和12345“市民热线”1025件、市中心“主任信箱”2138件、更新政策咨询1000余件、接待政策咨询5000多人次。


    二、施行六项举措,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率

“维护职工权益,一切为了职工”,不仅成为宜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人心的工作理念,而且更融入到维护职工权益、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于民的实际行动中,通过这些实际行动为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构建和谐宜宾服务。市中心近年来在以下六个方面,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率。

(一)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由2003年贷款开办初期的10万元10年、2004的20万元20年提高到2007年3月的25万元25年。

(二)扩大贷款品种和范围。针对部分职工困难职工和绝大部分刚参加工作的年青职工没有贷款抵押物的情况,从2003年8月起,市中心积极同房地产开发商联系协调,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实现期房抵押,到目前止,市中心已与10多家房地产开发商进行213个按揭楼盘合作,为2.1万户职工办理按揭贷款16.8亿元。同时,由原来只有市本级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到全市十个区(县)全部开办贷款业务,使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缴存人都可享受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增加置换业务。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办的时间较晚,一些业主已经从商业银行取得了住房贷款,不能享受低息贷款政策的实际,中心及时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业务,将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使他们也能享受低息的公积金贷款。

(四)扩大承办公积金贷款网点。在全市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多达25家(含各管理部),极大方便了缴存职工的提取和贷款。同时开通贷款举报投诉电话,对于阻挠职工办理或拒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五)探索新型业务。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大社保”体系,积极探讨职工在大病和困难职工支付房租等急需用钱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并出台相关支取方案,确保住房公积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用。已为11户困难职工办理大病提取27.74万元。

(六)开办提取还贷业务。为努力扩大职工的提取使用权,在提取使用上从去年3月起在原来的《条例》规定7个方面的基础上增加到14个方面可以提取,如: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周40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大大满足了缴存职工的要求。“5.12”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难后,市中心出台措施,凡是在宜宾缴存公积金且户籍在成都、阿坝、广元、绵阳、德阳、雅安及所属(市、区)的职工及配偶,因震灾毁损自住住房、本人或家庭成员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或伤残、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建家园。灾情发生后6个月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不进行贷款催收、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同时,因参加统一组织的抗震救灾工作影响正常还款的借款人,经所在单位或抗震救灾指挥部门出具证明,同样在6个月内不催收贷款。


    三、加大四个力度,着力提高群众受益率

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963个,缴存职工19.1万人,缴存职工覆盖率为70%,但个别区县的覆盖率还不到35.63%。针对这一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职能作用,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全市统一管理体系的构建完成情况,市中心制定了各年度的《公积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宣传计划,通过上街宣传、召开座谈会、电视报道、政府网页、手机短信、印制台历贺年卡和录制宣传专题片等方法加强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大众媒体,向广大企业和群众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职能权责,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及成效,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与理解。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先后在《中国房地产》、《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房地产》、《四川新闻网》、《宜宾日报》、《宜宾晚报》、《宜宾电视台》、《宜宾电台》等发表稿件300多篇次,有力地宣传了宜宾住房公积金。

(二)加大协调力度。加大与各区(县)政府的沟通力度,引起政府领导对住房公积金的重视,使区(县)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市政府将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缴存比例等列入对区(县)政府领导的考核体系,促使各区(县)政府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将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市法制办的集中培训考核为工作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为依法办事奠定了基础。通过对未建制单位、欠缴单位下发缴存建制通知书等手段,有效地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建制缴存。去年通过省建设厅对芙蓉集团和川南煤业的督办,取得很好效果,芙蓉集团今年初已经为7300多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川南煤业筠连鲁班山南北矿已开始为3000多名职工登记造册。

(四)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一是针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时接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为了统一思想,规范行为,市中心实施了落实五项制度、厉行“五办”作风和坚持“五个一”原则的“三个五”工程。五项制度是: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五办”作风是:厉行对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刻不容缓马上办;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迎难而上主动办;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实际上门办;在不违背法律和国家政策前提下,创新思维灵活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坚持公开透明办。“五个一”原则:坚持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做好每一天工作。二是落实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我们把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贯穿于行政效能建设中,制定机关学习培训计划, 坚持每年对全体职工考学2次、每年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社会化选学不少于32个学时,规定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五下午进行,采取集中学习与科室、支部、小组、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层级综合学习方式。抓好住房公积金系统的“一报一刊一网”(《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网》),并请有关专家、学者和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讲学。要求每个人要有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笔记本,作为考学的依据备查。各科室和个人的学习情况,将纳入科室的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的年度考核等。今年5月我们组织全体职工分两批送到成都开展拓展训练,培养团队精神。近年来,市中心在职工的教育培训上的投入已达60多万元,通过上课、学习、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了效能建设的效果。

四、狠抓政务公开督查,着力提高行政执行力

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办法,上报了政务信息公开条目,坚持每月更新,并将住房公积金的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流程上墙。按照创新工作年的要求,市中心出台了政务督查制度,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督导员制度和协理员制度,施行了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月报制度,坚持每月一督的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政务督查为抓手,全程参与业务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并积极渗透中心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把握年度工作推进中的困难,超前预见,确保市公积金中心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同时,市中心从2006年起实行内部目标责任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要求,明确各科室各管理部的分工,确定内部各个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落实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四定”责任制,解决岗位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每年同各科室、管理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对包括行政效能建设等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